最高法院允许德州反堕胎法继续有效,但允许继续对其提起诉讼

约一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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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周五裁定,堕胎提供者对德州严格新堕胎禁令的合宪性提出质疑的联邦诉讼,可以在法律对任何人强制执行之前,针对一些指定的被告进行诉讼。然而,最高法院允许德州的法律在挑战期间继续有效,这将在下级联邦法院进行;德州心跳法案(Texas Heartbeat Act)有效的禁止了该州的大多数堕胎。该裁决没有解决最高法院多数人是否认为该禁令违宪的问题,但是一旦这场名为“Whole Woman's Health vs. Jackson”的诉讼在下级法院审理,法官们最终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同样在周五,高等法院表示,拜登政府提起的第二起质疑该法律的诉讼无法继续进行。德州的法律,也被称为 S.B 8,于 9 月生效。它授权普通公民以至少 10,000 美元起诉任何在检测到胎儿心跳后“帮助或教唆”堕胎的人;这通常在怀孕六周左右,比 1973 年最高法院的裁决 Roe v. Wade 设置的标准少了 18 周,该裁决规定了妇女的宪法堕胎权。但该法律尚未对任何堕胎提供者实施。尽管如此,堕胎提供者还是提起诉讼,试图让法律被裁定违宪,并在此期间被禁止使用。

法院在其允许诉讼进行的 8-1 裁决中指出,其他可行的途径也可能质疑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法院不会预先判断这种可能性。该评论是在德州地方法院法官裁定 S.B 8 违反州宪法的一天后发表的,因为它授权私人公民执法的机制。州法官在他的裁决中立即遭到反堕胎组织提出上诉,他说该法律赋予了一个未因怀孕终止而受伤的人的法律地位,并且是非法将执法权下放给私人。最高法院周五的裁决称,提起诉讼的堕胎提供者不能起诉州法院书记员、德州法官或德州总检察长 Ken Paxton。但他们可以继续对其他指定被告提起诉讼,其中包括三个州卫生委员会的执行董事(医疗、护理和药局),以及德州卫生和公共服务委员会执行专员 Allison Benz。这是因为如果堕胎提供者违反德州的《健康与安全法》,包括 S.B 8,这些委员会和官员可能会对堕胎提供者采取执法行动。

S.B 8 号法案禁止了该州的大多数堕胎,禁止在检测到胎儿心跳后进行堕胎,因为许多妇女到那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怀孕情况。该法律包括对医疗紧急情况的豁免,但对强奸或乱伦造成的怀孕没有豁免。S.B.8 明确排除了州官员执行法律,其目的是避免在禁令实际执行之前,让这些官员在对禁令提出的法律挑战时被点名。反对者认为,这种结构的制定是为了阻挠司法审查。最高法院的一些保守派人士在 11 月 1 日的口头辩论中似乎同意这一点。堕胎法是全国最严格的法律,甚至在最新条款正式开始之前,当微弱多数拒绝阻止禁令在 9 月生效时,它就成为最高法院争议的导火线。

来源:  CN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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