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亚新规:腹中胎儿可在报税时被列为受抚养人 | 你如何看待佐治亚州这条新规?

2 年多前
 

自 Roe v. Wade 罗诉韦德案被推翻后,有关胎儿是否享有法律权利的种种讨论也随之出现。近日,佐治亚州颁布新规,确定纳税人可以在报税时将孕妇腹中的胎儿列为受抚养人。在周一(8 月 1 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佐治亚州税务部门表示,他们将开始“承认任何可被检测到心跳的胎儿……都有资格成为个人所得税受抚养人,获得税务豁免。”

官员们补充说,从 7 月 20 日起报税的纳税人,可以为任何可被检测到心跳的胎儿申请最高 3,000 美元的税务抵免。声明中称,这种情况“可能早在怀孕六周时发生”,在大多数女性甚至不知道自己怀孕之前。此外,如果税务部门要求,纳税人必须为此准备好提供相关医疗记录或其他证明文档。

这一新规颁布后,许多法律分析师和堕胎权倡导者都对此表示沮丧和怀疑。佐治亚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和政治学家 Anthony Michael Kreis 在推特上表示,一些在六周内检测到的怀孕可能会以自然流产而终结,而这可能使佐治亚州的财政部为永远也不会出生的胎儿发放大量现金。州长竞选人 Stacey Abrams 的竞选经理 Lauren Groh-Wargo 则写道:“所以,当你声称你的胎儿是受抚养人,结果却在怀孕后期流产,那么你会因可能的税务欺诈和非法堕胎而受到双重调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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