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幺是报税身份?为什幺要用不同的报税身份报税?

 

什幺是报税身份?为什幺要用不同的报税身份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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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答
每位纳税人皆须决定适用于自己情况的报税身份。选对报税身份很重要的,因为这会决定纳税人的标准扣抵额、需补缴的税额与所有退税款。

● 同样金额的个人收入,若采用不同申报身分,其应税区间与税率皆会各有所异。
● 纳税人若同时符合一种以上报税身份,可选择最低赋税的报税身份来申报。

一共有5种报税身份:

1. 单身(Single)
在年度最后一天未婚或依离婚判决或分居抚养费判决而与配偶合法分居,且不符其他报税身份资格。

2. 已婚夫妻联合报税 (Married Filing Jointly)
与配偶皆同意以联合申报的方式报税。在联合报税表上申报夫妻两人的合并收入并扣除两人的合并可允许支出。即使夫妻其中一人无收入或扣除项,仍是可以使用夫妻联合报税身份。

3. 已婚夫妻分开报税 (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
夫妻若想各自支付税额,或此方式算起来的税额比联合报税少,则选择此身份报税较有利。若配偶不愿意联合报税,纳税人则必需选择此身份报税,除非符合一家之主身份。

4. 一家之主 (Head of Household)
若符合下述所有资格要求,则可以一家之主身份报税。
1) 在年度最后一天为未婚或“被视为未婚”。
2) 在该年度支付一半以上的持家费用。
3) 一位「合格个人(qualifying person)」与纳税人同住家中超过该年度半年以上(暂时离开不在此限,如就学)。若合格个人为奉养的父母,则父母无须符合同住要求。

5. 抚养子女的寡妇/鳏夫 (Qualifying Widow(er) With Dependent Child)
配偶身故那年是纳税人可以与身故配偶联合报税的最后一个税务年度 (如配偶在2017年身故,则可使用已婚夫妻联合报税作为2017年的报税身份)。配偶身故后的下两年,可使用抚养子女的寡妇/鳏夫作为报税身份。如配偶在2016年身故,且一直未再婚,则可在2017和2018的税务年度使用此报税身份。